日前,湖北省武穴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發(fā)布《關于禁止 M32.5 砌筑水泥作為結構水泥使用的通知》給各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(yè)、各施工企業(yè)稱,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18年7月10日發(fā)布了國家標準 GB175-2007《通用硅酸鹽水泥》第 3號修改單,取消復合硅酸鹽水泥PC32.5R 等級,其正式實施日期為 2019 年 10月1日。
國家全面取消復合硅酸鹽水泥 PC32.5R 等級水泥,有利于提高混凝土強度等級,推廣應用高性能、高強度混凝土,從而全面提高我國建筑安全性和使用周期,提高建筑質量。
國家取消復合硅酸鹽水泥 PC32.5R 等級水泥后,部分外來流入品牌使用M32.5砌筑水泥替代,根據國家"GB/T3183-2017砌筑水泥"標準,該水泥適用范圍為"砌筑和抹面砂漿、墊層混凝土"。
部分水泥企業(yè)錯誤引導消費者認為M32.5等級砌筑水泥能夠用于結構,易造成質量安全隱患和事故。
根據以上情況,禁止M32.5砌筑水泥作為結構水泥使用,違者按照《建筑法》第七十四條進行處罰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(2019修正)
第七十四條:建筑施工企業(yè)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,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、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,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行為的,責令改正,處以罰款;
情節(jié)嚴重的,責令停業(yè)整頓,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;
造成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規(guī)定的質量標準的,負責返工、修理,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通知原文如下:

